1、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,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,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。如自然灾害、恶劣天气、火车延误、汽车堵车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、延误或提前结束时,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,如发生费用增减,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,增加的费用如产生滞留,我社协助安置,住宿费及超过原合同交通标准的费用由您个人全部承担。
2、本行程景点游览时间为通常情况下游览时间,从进入景区算起至离开景区,不低于行程所列时间,因景区设施或人流过多等原因造成您游览不充分,我社不承担责任。
3、行程结束前请您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,旅行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,如在旅途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请在旅游过程中提出以便为您及时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