泽普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部,昆仑山北麓,塔里木盆地西缘,叶尔羌河与提孜那甫河冲积扇中上部。北与莎车县相连;东和东南与叶城 县为邻。
泽普县有83年历史。1921年11月10日(民国10年),经中央政府核准,析叶城县坡斯坎地方正式建泽普县,归喀什噶尔道管辖。1942年(民国31年),泽普县改隶新增设的莎车行政区。1949年,新疆和平解放后,隶属莎车专区。1956年6月,莎车专区撤销,划归喀什地区至今。
到2003年底,全县总人口为181961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52546人,占总人口的28.88%。现有国土面积826平方公里。陆地占92.2%,水域占7.8%,耕地面积36.11万亩。属大陆性暖温带干旱气候区,年平均气温11.4℃,降水量53.9毫米,无霜期215天。
农副土特产丰富,主要有棉花、瓜果、畜品等,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棉、粮食和大红枣生产基地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,主要有石油、煤炭等。2003年底,泽普县生产总值6.41亿元,工农业总产值6.8亿元,其中工业总产值0.95亿元,农业总产值5.87亿元。城镇职工人均收入11079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2232元。
全县有工业企业30家,其中规模以上的有5家,固定资产原值1.88亿元。初步形成了以石油石化、能源、棉纺、建材、棉蛋白为主要行业的工业体系。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家。
全县有耕地面积36.11万亩,人均耕地面积3.7亩。2003年,粮食总产量达到8876万公斤,棉花总产37万担。315国道贯穿县境,平均每百平方公里有公路0.63公里。全县程控电话装机11450部,乡村全部实现电话程控化。移动用户已达到17500余户。城乡电话普及率达到每百人6.3部。
城乡建设步伐不断加快,城镇居民人均住房15.7平方米,农村人均住房22.52平方米。全县水资源丰富,有水库1座,叶尔羌河、提孜那甫河流经全境。有小水电站2座,年发电量5578万千瓦时。城乡电网密布,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。现拥有图书馆、文化馆等文化机构。乡乡通闭路电视。有县级电视台1座,县级广播电台1座。有3个文学艺术协会,拥有会员28人。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82所,在校学生43789人,小学入学率达99.7%,初中纯入学率达90.7%,毛入学率达100%,“两基”巩固率达98.6%。2003年高考录取251人,录取率达57.3%。1999年获得国家教育部“中华扫盲奖”。2001年,通过国家“两基”教育验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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